4月28日上午,市人社局副局长马剑同志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市农科院院长程志国、副院长朱新明等技术人员深入酒泉市农科院的试验田和化学试验室,实地调研查看了解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情况。 按照2015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要求,明确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时间长短、环境差异、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核发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将津贴标准由原来每天3元、2.5元、2元三档按出勤天数计发,调整为每月分450元、350元、260元三个类别按月发放,同时,还明确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此项政策,调研组采取实地查看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在试验田、化学试验室等场所与专业技术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检测工作范围、检测工作中直接接触的药品种类及其危害、检测工作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措施等,座谈期间还详细询问了农科院目前人员结构、职称评聘、相关待遇落实和新进人员选拔聘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农科院负责人也结合行业实际对通过公开考试选聘的人员层次低、专业不对口和女性多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市人社等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关心涉农事业单位发展和人才培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