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就业服务局(酒泉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分工
一、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件起草、信息报送;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车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工作人员:
(副主任)陶玉鹏、柴鹏
(科 员)张春梅、陈一凡
电话:2616932
二、 就业服务科
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定期举办招聘洽谈会;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其他公共就业服务;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有关就业统计;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和市本级《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年检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年度计划;负责技能培训统计工作和劳务工作情况统计;督查县市区技能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各类参加培训人员的就业对接工作;拟订全市劳务输转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劳务信息的搜集、筛选和发布;负责劳务基地建设,开展对外劳务协作。
工作人员:
(副科长)张海霞
(科 员)郭振木、赵春丽
电话:2612179
三、 创业服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创业服务、创业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创业人员提供市场、信息、技术、融资、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创业项目的开发、征集、评估和推介;建立创业项目库,培育创业基地,承担创业培训;知道县市区开展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工作人员:
(科 员)王建琴
电话:2612179
四、 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科
负责拟定全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年度计划;负责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服务;负责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负责全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统计工作。
工作人员:
(副科长)张小燕
(科 员)刘 进
电话:2612179